作品的作者和著作权人均是同一法人时,登记时有什么特别要求?
答:如果作品的作者和著作权人均是同一法人,登记时需特别提供《法人创作说明》即可。
样式如下:
法人创作说明
本作品是由本公司发起的,组织本公司内部员工按照本公司意志进行创作,作品创作完成后著作权归属于本公司所有,并由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特此说明
单位签章:
上述法人创作说明内容属实,作品著作权确实全部归属于单位所有。
服务保障
客服中心
1、客服中心电话:400-6800-876 / 010-62956005
2、微信服务中心:搜索微信公众号 bjzg4006800876
3、VIP人工受理:快速及时的响应,解决您疑难问题
(软件著作权 18701567814;商标 18701567815;高新认定 18701567816;软件测 评18701567811)
(软件著作权 18701567814;商标 18701567815;高新认定 18701567816;软件测 评18701567811)
处理流程
在案件服务过程中,有任何疑问,可拨打客服电话400-6800-876,
也可在北京专攻官方微信进行咨询、投诉,对客户反馈问题进行核实,我们将安排专业人员及时处理。
也可在北京专攻官方微信进行咨询、投诉,对客户反馈问题进行核实,我们将安排专业人员及时处理。
平台保障
凡委托北京专攻知识产权的用户,均可享受“赔付”保障,
因过失、差错、泄密及疏忽行为导致用户直接经济损失,可依委托合同承担违约责任。
因过失、差错、泄密及疏忽行为导致用户直接经济损失,可依委托合同承担违约责任。